在湾区买了一套新建房,目前房子还没有close,现在非常想换掉不靠谱的agent,求建议。具体情况如下:去年想买房时朋友推荐了一个agent,一共带我看了三次房。第一次去的是一个sfh的open house。后来我决定买新建房,又跟agent去看了一个th。第三次想看一个th但被告知必须带agent,所以跟agent约了时间一起去,看完后发现马路对面也有一个新建房小区,于是顺路一起去看。短暂的三次看房之后我就决定买最后顺路看的这个新建房th了。当时还不知道我看的这个新建房是不需要有agent的。看房整个过程中agent从来没有说过房子的问题和可能的潜在问题,就一直在夸房子不错建商靠谱,还建议我们喜欢就可以下手了,还能赶上低利率。
然后我就交定金、签合同。整个过程都是我自己搞定。当时建商说预计会在今年3月交房,但是房子后来delay了很多次,现在甚至连预计的交房日期都没有了。从看房到现在整个过程中,所有的沟通和联系基本都是我直接跟建商进行的,upgrade和walkthrough等等全是我自己搞定。我的agent只在签合同的时候到场,和之后给我推荐了一个loan agent,但因为那家rate不好我也没用。后来屡次推迟后,房贷利率已经涨了很多。在4月初建商说6月就可以close了,可以开始做贷款了。所以我当时跟银行锁了90天贷款利率。贷款的整个过程也都是我处理的。结果到五月底的时候,builder通知说没有办法在6月交房了,有可能7月底都交不了。这给我造成了很多经济损失,比如之前锁的90天如果延迟,每延迟一周需要付给银行1500刀。再比如当时根据builder通知的交房日期,我买了很多家具,如果超过3个月的储存时间,每个月需要支付家具订单的10%作为储存费用。还有,按照建商的说法,不确定什么时候交房,要交房的时候再临时通知,而我目前租住的公寓需要我提前一个月通知。除这些外,还有很多其他的潜在损失和问题。
在这种情况下,我找agent想让她帮忙。但是她打电话给我说这个不是builder的责任,builder也没办法。她甚至认为我提出的这些损失和赔偿不合理,说按合同的话只要两年内builder能交房都不算违约,还跟我说建商没有义务提前通知你交房。我告诉她如果不提前通知我得白白损失一个月的租金约3500刀,她说如果我多付了目前的房租,到时候搬家搬慢一点也就差不多了。如此种种。从这开始,我才感受到我的agent没有站在我的角度考虑问题,也没有想积极帮我争取我的权益。于是我又咨询了一些朋友和agent,才得知新建房agent都是会给rebate的。于是我跟我的agent提出了rebate的问题,语气十分礼貌,希望她也能按照市场情况给我们rebate。结果我的agent回复:I’m so sad to receive this message from you. 后来我又言语恳切地跟她交涉了几次,在我很礼貌的作出让步下,她也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,也没有商量rebate的意思,而且态度很强硬。
综上所述,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非常想换掉她!但也了解到新建房换agent很难。在这里恳请大家帮助,提供建议!感谢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