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必要纠正一下对加州偷$950 不算犯罪的理解

总有人以为加州偷$950 以下不算犯罪,好像1)只有加州才有这样的规定,其他州没有

2)偷价值$950 以下东西,警察不会管

3)加州犯罪率高是因为$950, 即Proposition 47 这个规定。

关于轻罪盗窃门槛的法律其实在美国每个州都有这样的规定,数额各不相同而已。确定盗窃是轻罪还是重罪的具体金额可能会有很大差异。

举几个例子:

德克萨斯州:$2,500

纽约:$ 1,000

罗德岛: $1500

低于这样的门槛,算misdemeanor,轻罪。那么对涉嫌轻罪的个人,警察真的就不管吗?

警察有权逮捕涉嫌轻罪的个人。虽然轻罪通常被认为不如重罪严重,但执法人员仍然可以在此类案件中实施逮捕。因轻罪而逮捕某人的决定取决于多种因素,包括涉嫌犯罪的情况、逮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相关执法机构的政策和程序。对多次触犯轻罪的罪犯,执法部门可以当做felony 重罪处理。

虽然科普了很多次有人还是喜欢自以为是的解读。第一,这条法律是选票上公投通过的,不是政党政策。公投是最直接的民意反应。 第二,监狱不够,shoplifting 也要关监狱的话,纳税人要增加多少税收?每个人每月在监狱的整体耗费成本一人六七千不算多,这个和每月$950比多了天上地下。第三,$950不是不犯罪,而是不是重罪。但是加州还有很严厉的three strike rule ,犯三次以上就变成了联邦重罪。

拿这件事炒作的人是不是都是政治小白,科普了这么多次也搞不懂